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從都市更新這個詞在民間開始流傳,迄今已逾十年。由於牽涉利益分配,成局不易;加上法令不周,更形困難。故多年以來,真正通過且重建完成者,屈指可數。而進行中和醞釀伊始者,不計其數,多半卡在繁如牛毛的細節之間,進退兩難。


例如釋憲案的主角,文林苑都更事件,所引發的爭議和衝突,即凸顯部分法令是不通情理的。試想,以中國大陸行政權之強桿,仍不時有「釘子戶」抗拒重建的新聞。可見對岸的官方並未針對「牛人」們採強硬行動。換言之,私有財產權被保護,政策是一貫的。


如此看來,咱們為了都市建設,反倒不惜破壞原則,對於不動產物權未善盡保障其安定性之責。居然左鄰右舍的意志,得以改變所有權人的權益。一般而言,只有公權力,且在極特殊情況下,如徵收或戰爭時期,才可強制人們讓出所有權。除非是兩廂情願的價購,另當別論。


現今大法官釋憲的結果,勢必給都更案帶來更多的限制。許多將成、未成的案件,可能只好原地踏步,以拖待變。然而,進行到後段程序者,並沒有受影響。有些成功的案例,建商住戶雙贏,皆大歡喜。原因在於基本條件佳,容積加多,人人都有好處。


劃定都更的社區,若未出現牛人釘子戶,且建商公平大度,信譽良好,則成功機率較大。不過,愈是高房價的區段,住戶對權益的爭取愈堅定,例如敦南某黃金名宅,與知名建商周旋許久,最終仍不了了之。俗話說有錢人愛計較,或許是真的。從建物使用區分來看,一樓店面,樓上住家,這種聚落想都更特別難。住家使用者期待蓋新宅改善現況,店家則希望生意不要中斷。例如捷運科技大樓附近,知名的稀飯小菜街,房屋很舊了,卻無從改建。試想你是店老闆,日進斗金,怎捨得把營業停下來兩三年?


都市更新或一般舊屋找建商合建,往往會被巷弄周邊的畸零地或公有地卡住,解套不易。有些人老謀深算,早八百年就到處收購畸零地,擺在那兒養著。說他炒地皮,倒也算不上,三坪、五坪或十來坪,花不了多少錢。一旦相鄰土地要蓋大樓或社區,此時這些小地都變成大錢了。獅子大開口者,比比皆是,亦成了都更的大路障。

都更條例違憲的效應  

引用原文網址:http://tw.house.yahoo.com/news/都更條例違憲的效應-0238301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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